近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調味品、糕點、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類食品574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67批次,不合格樣品中2批次涉及重金屬等元素污染物。
重金屬等元素污染物
(一)經營地址為新疆哈密市伊州區天山北路20號院金茂天馬花園3號1號門面的伊州區疆巴郎美食餐廳經營使用的孜然粉,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經營地址為新疆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青翠巷34號的水磨溝區南湖花苑社區蔬菜副食品直銷點(水-023號)銷售的茄子,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研檢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鉛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規定,蔬菜制品中鉛(以Pb計)的限量為1.0mg/kg。醬腌菜中鉛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使用的蔬菜在種植過程中對環境中鉛元素的富集,造成原料中鉛含量過高;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加工設備、容器、包裝材料中的鉛遷移帶入。鉛可在人體內蓄積,長期攝入鉛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影響大腦和神經系統。
鎘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指標之一,是環境中常見的化學毒物,易造成食品污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甲殼類鮮、凍水產動物中鎘的限量≤0.5mg/kg,肉制品(肝臟制品、腎臟制品除外)中鎘的限量≤0.1mg/kg。鎘是蓄積性毒物,對人體有一定的危害。
杜絕重金屬超標的食品流入市場是確保食品安全措施中不可缺少的一步。只有從源頭上預防和嚴控重金屬污染源,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評估體系,著力加強食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檢測和監管,人們的飲食健康才會更安全、更有保障。冠宇儀器重金屬多功能檢測儀GY-DS1002能夠快速檢測重金屬砷,重金屬鎘,重金屬鉻,重金屬汞,重金屬鉛等。適用于食品監測中心、食品生產加工自查、食品加工貿易、工商質監部門用于市場快速篩查等。
http://www.www.yygrwhg.com/products-zh-2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