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飲料、茶葉及相關制品、豆制品等5類食品548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39批次、不合格樣品9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質量指標、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等問題。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質量指標問題
(一)蕪湖市皇瑪特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合肥日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酒仙花生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二)黃山永波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合肥雄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桑椹花生,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蕪湖市皇瑪特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銅陵市泉河食品廠生產的酥餅,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四)安慶市天鮮配蔬果超市有限責任公司第一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安徽山里娃食品有限公司(安慶市)生產的迷你小鍋巴(燒烤味),酸價(以脂肪計)、過氧化值(以脂肪計)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五)合肥市廬江縣惠民好又多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安徽省桐城市道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酥餅,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二、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標稱安慶市懷寧縣永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糕(芝麻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二)安徽歐尚超市有限公司安慶皖江大道店銷售的、標稱合肥市樂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雙麥小米吐司面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三)黃山百大合家福連鎖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陽湖店銷售的、標稱黃山市康發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徽墨酥,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霉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三、其他污染物問題
標稱合肥藍泉水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藍泉飲用水三氯甲烷、銅綠假單胞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抽檢主要是依據國家強制性的標準來判斷食品是否合格,標簽問題、含量不足、產品等級標準不合格、限量成分超標以及含有違禁成分等都可能成為判定食品不合格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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