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調味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糕點、肉制品、蜂產品、酒類、豆制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水果制品、冷凍飲品、保健食品等15大類食品637批次樣品,檢出15批次樣品不合格。發現的主要問題是微生物污染、質量指標不達標、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檢出禁限用獸藥超標。摘自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瀘州市龍馬潭區蜀瀘大道1號樓1幢104號(胡建平)銷售的、標稱瀘州市安富釀造有限公司生產的“精品安富醬油”,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另有1批次該標稱生產企業生產的“安富特油釀造醬油”也檢出同樣問題。
(二)標稱眉山市彭山區天強食品廠生產的“綠豆糕”,大腸菌群、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樂山市中心城區老石人家副食商行銷售的、標稱樂山市文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苦蕎味沙琪瑪”,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一)郫都區王莉調味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邛崍市孔明祥龍菜油加工廠生產的“花椒油(特麻)”,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南充市西充縣充國獅王糕零售店銷售的、標稱西充縣金龍食品廠生產的“充國獅王糕(精制)”,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成都歐尚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四川楊氏蜜蜂園有限公司授權成都牧蜂人蜂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藏地高活性蜂王漿”,10-羥基-2-癸烯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另有1批次該標稱生產企業生產的“蜂王漿”也檢出同樣問題。
三、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達州市達川區興旺牛肉面莊銷售的“自制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攀枝花市東區清智餐館銷售的“饅頭”,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四川卓爾百貨有限公司大千店銷售的“臘豬五花肉”,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內江崗盛世紀摩爾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四川省五源紅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五源紅稗子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檢出禁限用獸藥超標問題
(一)成都盒馬鮮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九眼橋分公司銷售的、來自寧波嘉加食品貿易有限公司的“多寶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遂寧市開發區健瓊雞鴨店銷售的“鴨肉”,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另有1批次該被抽樣單位銷售的“雞肉”也檢出同樣問題。
食品檢驗部門對食品衛生進行檢測,一方面可以確保市場流行食物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可以維持社會上的穩定。同樣的,只有嚴格把握食品衛生質量,才能更好為國家社會經濟提供物質上的保證,可以進一步提高我國產品質量水平奠定基礎。食品監管部門是一個不可或缺的部門,保障人們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