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茶葉及相關制品、食用農產品、糧食加工品、速凍食品等4類食品563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52批次、不合格樣品11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等問題。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潤磬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安徽億來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產的六安瓜片,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標稱黃山市祁門縣松潭茶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祁門紅茶,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標稱黃山市祁門慶香紅茶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祁門紅茶紅毛峰,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四)蕪湖八佰伴商貿有限公司中山路分公司銷售的鯽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拓維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五)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包河萬達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山東龍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豬肝,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拓維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六)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肥東聚龍陽光都市分公司(合肥)銷售的白鯽魚(江鯽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拓維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七)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合肥潛山路分公司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拓維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八)蕪湖市鏡湖區融匯錦江菜市場1號攤位汪顯安銷售的鱸魚,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拓維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九)合肥萬景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淮北市相山區惠惠鮮魚攤銷售的羅非魚,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拓維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二、重金屬污染問題
標稱安徽盛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生產的桑葉茶,經安徽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發現,其中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安徽盛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提出復檢;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食品抽檢主要是依據國家強制性的標準來判斷食品是否合格,標簽問題、含量不足、產品等級標準不合格、限量成分超標以及含有違禁成分等都可能成為判定食品不合格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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