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第32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本期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6大類食品620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其中不合格樣品6批次,涉及茶葉及相關制品、肉制品、食用農產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4大類。
食用農產品、茶葉及相關制品檢出農藥殘留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2批次食用農產品、1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檢出農藥殘留問題。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為:泉州泉港鮮鮮便利店銷售的菠菜(購進日期為2020年6月16日)檢出毒死蜱不合格;晉江潤德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來自福建省農盛商貿有限公司的油桃(購進日期為2020年6月18日)檢出甲胺磷不合格。
毒死蜱是一種具有觸殺、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機磷殺蟲劑。甲胺磷是一種毒性很高的有機磷殺蟲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19)中規定,毒死蜱在菠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1mg/kg,甲胺磷在核果類水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不合格茶葉及相關制品為:標稱福鼎市御品香茶業有限公司2020年5月10日生產的壽眉茶餅檢出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合格。
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是一種廣譜、高效的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在茶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1mg/kg。長期食用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的潛在風險。
肉制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2批次肉制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標稱安徽潤寶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6月6日生產的醬烤鴨,菌落總數不合格,銷售單位為廈門永輝民生超市有限公司新陽店;標稱建甌市建州食品廠2020年4月18日生產的建州板鴨,菌落總數不合格,銷售單位為周寧縣連心超市。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規定,熟肉制品(除發酵肉制品外)一個樣品中菌落總數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4CFU/g。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檢出質量指標不合格
不合格樣品中,有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檢出質量指標不合格,為:標稱內蒙古涵坤妙豐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4月28日生產的原味葵花籽,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漳州萬科里店。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葵花籽中的過氧化值限量值為0.80g/100g。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酸敗;也可能是原料儲存不當,導致脂肪過度氧化,使得終產品過氧化值超標。食用過氧化值超標食品,可能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癥狀。
食品抽檢主要是依據國家強制性的標準來判斷食品是否合格,標簽問題、含量不足、產品等級標準不合格、限量成分超標以及含有違禁成分等都可能成為判定食品不合格的原因。
冠宇儀器本著秉承“重合同、守信用、優質服務、互利雙贏”的經營理念為核心,以產品技術創新為依托、保障食品、藥品、環境、水質安全為己任 ,同時為食藥監系統、農業系統、畜牧系統、漁業系統、食品企業等提供專業的檢測產品、先進的技術支持和高效的整體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