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對農藥的使用實行了更加嚴格的管理,禁止將劇毒、高毒農藥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藥材。由于是在《食品安全法》中首提劇毒、高毒農藥的禁令,一度被誤讀為我國高毒農藥一直可以用于上述產品。
《農藥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對農藥禁限用方面也作出了相關規定:農藥使用者應當嚴格按照農藥的標簽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和劑量、使用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使用農藥,不得擴大使用范圍、加大用藥劑量或者改變使用方法。農藥使用者不得使用禁用的農藥。標簽標注安全間隔期的農藥,在農產品收獲前應當按照安全間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于防治衛生害蟲,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葉、菌類、中草藥材的生產,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蟲害防治。
實際上,從農業部門的規章,到國務院條例,對高毒、劇毒農藥都作出了范圍的限制,在嚴管之下,使用比例也逐年下降。10年前,高毒農藥在農藥中占比近30%,現在不到1.7%。此次只是通過修訂《食品安全法》,將這一禁令提升到了法律的高度。
2020年1月,我國將禁限用89種農藥,其中41種為禁用農藥、48種限用農藥,另外還有23種停止新增登記的農藥。
河南冠宇儀器有限公司生產的新一代智能型農藥殘留檢測儀;是根據農業標準方法(NY/T 448-2001)和國家標準(GB/T5009.199-2003)中的酶抑制率法,嚴格遵循《GB/T5009.199-2003蔬菜中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快速檢測方法標準》中的規定對蔬菜中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的快速檢測。可廣泛應用于各級政府蔬菜檢測中心、農貿市場、超市、環保機構、蔬菜種植基地、飯店、車載及實驗室等食品安全檢測與監控場所等單位對果蔬中農藥殘留的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