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食品安全標準?
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是重要的民生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用“四個最嚴”要求,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其中第一個就是“最嚴謹的標準”,食品標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眾多的食品標準中,操作最“硬核”的當屬食品安全標準,因為食品安全法中明確規定了“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準。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強制性標準。”
食品安全標準是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為宗旨而制定的,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兩大類。它涵蓋了八個方面的內容:
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食品添加劑品種、使用范圍、用量的規定;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與衛生、營養等食品安全要求有關的標簽、標志、說明書的要求;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和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及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從農田到餐桌,食品安全標準既是食品生產經營者必須遵循的最低要求,也是食品能夠合法生產、消費的通行證,更是政府監管部門執法時的依據準繩。
通過食品安全標準這波“硬核”操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更有保障,食品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不斷提升,我國的國際食品貿易也將發展的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