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0年第32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豆制品、餐飲食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飲料、肉制品、速凍食品6大類食品共237批次樣品,發現餐飲食品、飲料、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不合格產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問題、食品添加劑問題和質量指標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涉及2批次飲料和2批次餐飲食品,分別為:
由弋陽縣花亭場小余超市銷售的,標稱橫峰縣靈馬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靈馬山泉天然含鍶,由贛州市屏嶂泉飲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飲用山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由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不出名餐飲下羅店銷售的復用餐飲具(碗、筷、勺、杯),由南昌婷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復用餐飲具(杯),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規定,包裝飲用水中的銅綠假單胞菌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檢出。造成包裝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生產過程中衛生控制不嚴格,從業人員未經消毒的手直接與飲用水或容器內壁接觸;或者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腸菌群超標的食品餐飲具可能導致食物被污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規定,消毒餐(飲)具不得檢出大腸菌群。消毒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飲具在存放過程受到環境的污染,或是滅菌不徹底。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涉及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1批次餐飲食品,分別為:
由龍南縣吉祥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江西綠鷺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山茶清香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由萬年縣老張飯店銷售的豆干(豆腐),苯甲酸及其鈉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乙基麥芽酚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GB 2760-2014)允許使用的食品用香料,可作為煙草、食品、飲料、香精、果酒、日用化妝品等的香味增效劑、香味改良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精香料。食用植物調和油中乙基麥芽酚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乙基麥芽酚價格低廉、用量少的特點,在食用植物油中摻入調香、調色違規添加物,以次充好,以普通油充高檔油。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防腐保鮮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豆腐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鈉鹽的安全性較高,少量苯甲酸對人體無毒害,可隨尿液排出體外,在人體內不會蓄積。若長期過量食入苯甲酸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功能產生一定影響。
此外,還有1批次飲料檢出質量指標問題,為由于都屏山清泉水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銷售的高山清泉水,耗氧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食品抽檢主要是依據國家強制性的標準來判斷食品是否合格,標簽問題、含量不足、產品等級標準不合格、限量成分超標以及含有違禁成分等都可能成為判定食品不合格的原因。
食品監管部門是一個不可或缺的部門,保障人們的食品安全。冠宇儀器本著秉承“重合同、守信用、優質服務、互利雙贏”的經營理念為核心,以產品技術創新為依托、保障食品、藥品、環境、水質安全為己任 ,同時為食藥監系統、農業系統、畜牧系統、漁業系統、食品企業等提供專業的檢測產品、先進的技術支持和高效的整體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