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近期該局組織抽檢了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飲料、方便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等19大類食品703批次樣品,發現不合格樣品19批次。
不合格樣品中,有3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不合格。其中,商丘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儉玲蔬菜銷售部銷售的1批次韭菜檢出腐霉利超標;開封市河南鮮風商業連鎖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芹菜檢出克百威超標。
腐霉利是一種低毒內吸性殺菌劑,具有保護和治療雙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樹的灰霉病防治。GB 2763-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中規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2mg/kg。
克百威是一種氨基甲酸酯類殺蟲、殺螨、殺線蟲劑,并有一定的殺卵作用。依據GB 2763-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克百威在芹菜中的限量值為0.02mg/kg。
還有1批次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為新鄉市紅旗區三和蔬菜超市銷售的1批次黃豆芽,該樣品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
4-氯苯氧乙酸鈉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明確豆芽生產經營過程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鈉。由于4-氯苯氧乙酸鈉可減少豆芽根部萌發,加速細胞分裂,使豆芽更加肥嫩、粗壯,提高豆芽的產量,仍有違規使用現象。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鄭州、開封、平頂山、安陽、新鄉、鶴壁、濮陽、許昌、漯河、三門峽、南陽、商丘、周口、駐馬店、信陽、蘭考、固始等市(縣)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同時加大對食品安全抽檢力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