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該局于2019年7-8月組織對本市流通環節的食品開展了抽樣檢驗工作,共抽檢流通環節食品1557批次,涉及流通環節經營主體445家次,共檢測食品指標9470項次。其中檢出不合格樣品18批次,涉及不合格項目類別為食品添加劑、品質指標、微生物污染、重金屬等元素污染、獸藥殘留。
不合格樣品中,有8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其中,有4批次樣品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有5批次蜂產品檢出微生物污染超標、禁用藥物。其中4批次蜂蜜檢出諾氟沙星,花生糕和豆漿檢出霉菌超標
霉菌是用來判定食品在加工過程中被污染的程度及衛生質量的指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料》(GB 7101-2015)中規定,飲料中的霉菌應不超過50 CFU/g;《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要求,糕點中霉菌應當≤150CFU/g。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敗變質,破壞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價值,并產生真菌毒素,可造成人體內分泌紊亂、免疫抑制等問題。
對本次抽檢不合格的產品,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產品進一步流入市場。我局已要求相關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經營單位對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